成都出轨取证,是一门技术活
添加时间:2024-04-11 点击:41
有个大学生,就叫小A吧,晚上翻墙进入出租屋,竟意外撞见室友小B出轨。于是拍照录像发给室友的女朋友,结果被B的出轨对象小C告了,最后败诉。法院判小A立即删除照片视频,连续15天朋友圈道歉,并支付小C精神抚慰金3500元。既然保护隐私权,为啥还将判决书公布上网,为啥还要在朋友圈道歉,不是将侵权后果扩大了吗?这个法院在审判公开和个人隐私上,显然处理得不太妥当。我看了判决书,合租关系也一直没搞清楚。小A说房间是他跟小B合租的,小C又说是她跟B合租的。判决只说,被告未经原告同意进入其私密空间拍摄他人隐私部位,并将其拍摄内容传播给他人,侵犯了原告的人格权。意思是无论被告是否参与合租,只要在私密空间拍照录像并传播,就会构成侵犯隐私权。有人可能暗自心惊,取证风险这么大,那怀疑配偶出轨,怎么合法取证呢?有的婚外情被曝光后,对方出于颜面、家庭、孩子等,情急之下可能会写保证书、悔过书的书面材料,承诺不再来往。还有夫妻双方的聊天记录,如果承认过出轨这件事,也可以达到相应的效果。通常在双方进行谈判或者第一次摊牌时进行的录音,很多案子里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份证据。但如果是与第三方的邮件往来、聊天记录,因为没有原件核对,就要做个公证书才行。在公开场所或者自己家里,怎么偷拍偷录都没问题,一般都会被采信。但是在宾馆酒店或他人住宅偷拍、破门而入强拍的,就没啥用。但有一种例外,不进入房间,偷拍到对方跟异性进出房间的全过程,就是合法证据。一是要明确告知是诉讼使用,不要修改或编辑,复制拷贝后,要保留原始载体。二是不要跟法官说你是找调查公司取的证,这样在非法证据排除上就要宽松一些。若婚外情已经持续了很久,孩子有可能是最有力的证据。当事人可以事先做一个亲子鉴定,如果孩子不是亲生,那就是「铁证如山」了。做不了亲子鉴定,也要把孩子的出生记录及户籍资料保留好。但是同时需要注意,不要伤害到无辜的孩子。如果发现对方去开房,或者与第三者同居,要注意了,第一时间不是破门而入捉奸在床,而是打个电话:警察调查后,发现不是嫖娼而是婚外情,不了了之,但是调查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错过了,至少把时间、酒店名称、地址记好,争取将来向法庭申请调取开房记录。这里的证人,通常是双方共同的朋友,出庭作证一般不太现实。不想写也不愿出庭的,微信或电话录音诱导证人说出事实,至少比没有证据强,也省去朋友出庭的尴尬。最后记住,所有证据私下给人看可以,不要复制传播,要保留在原载体里不要动,不要修改和剪辑。我碰到好几次了,有的当事人自作聪明,把录音视频剪切到U盘网盘保存,以为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