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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赠送给小孩的房子归谁所有
若离婚时夫妻双方明确将房子赠与小孩,且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即归小孩。这是基于赠与合同履行完毕,物权发生转移。
若仅口头约定或虽有书面赠与协议但未办理产权变更,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原则上可撤销赠与,此时房子仍归赠与人(夫妻双方)。不过,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随意撤销。所以,如果赠与小孩房子的约定经过公证,即便未办产权变更,也不能轻易撤销,房子应归小孩。
二、离婚赠小孩房子后产权归属咋定
这涉及到赠与财产的产权确定问题。若在离婚时明确将房子赠与小孩,且办理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房子的产权归小孩所有。从法律角度看,这属于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房产作为不动产,以登记为准。
在这种情况下,小孩成为独立的产权人。父母不能随意处置该房产,比如擅自出售、抵押等。若要对房产进行相关操作,必须是为了小孩的利益,且需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例如,因小孩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等合理情形,可通过法定程序处置房产。同时,监护人应妥善管理房产,保障小孩的权益。
三、离婚赠小孩房子后能随意撤销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赠与小孩房子的行为不能随意撤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子女的约定,具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处分的综合性,与一般赠与合同不同。该约定通常是基于离婚这一特定事实而作出的,目的是保障子女权益等,应认定为具有道德义务性质。因此,一旦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等权利转移手续,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赠与。若赠与人想撤销,需有法定撤销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否则不能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