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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能否赠予对方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证对应的房屋可以赠予对方。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将自己在夫妻共同房产中的份额赠予另一方,属于对自身财产权利的合法处分。不过,这种赠予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赠予的意愿和范围,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要完成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将房屋登记到受赠方名下,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完成变更登记后,赠予行为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受赠方取得完整产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约定处理吗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约定处理。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要夫妻财产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均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该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离婚分割财产或者发生其他涉及财产处理事项时,按照约定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因一方欠债被执行咋办
若夫妻共同财产因一方欠债被执行,首先要判断该债务性质。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有偿还义务,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合理合法。若为一方个人债务,法院仅能执行欠债方在共同财产中的份额。此时,另一方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为个人债务,如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双方有财产约定等。若执行异议成立,法院会停止对非欠债方财产份额的执行。若执行异议被驳回,可通过执行异议之诉进行救济,由法院对债务性质及财产份额重新认定。
当我们讨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能否赠予对方的时候,这其中涉及到诸多法律要点。首先要明确,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赠予时,需双方协商一致。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赠予,可能会引发纠纷。而且,赠予房产可能涉及到税费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