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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婚外情取证:继子女的继承问题
添加时间:2025-02-08   点击:57

一、继子女的继承问题


继子女的继承问题: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继子女的继承条件有哪些


以下是判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继承关系的主要条件:


首先,共有确实凿的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继子女需要接受并受到来自继父母在经济上的支撑。


其次,同样重要的是,继子女必须在生活中得到继父母的抚育和教诲,这两者都需要被考虑进去。


再次,如果继子女能在经济上回馈继父母,那将更好地证明他们之间存在继承关系。


最后,即使继子女在生活中无法扶助继父母,如


果他们的行为并不恶劣,也不会影响他们继承的权利。

然而,如果不满足上述条


件,那么就会出现丧失继承权的情况,这里面有更详细和严肃的规定:

一种叫做“故意杀人”的行为,无论是已经完成了还是还没有完成,都会导致继子女失去继承权;


另外,如果继子女为了争夺财产而去伤害其他继承人,不管是否成功,同样会遭受丧失继承权的惩罚;


同样,如果继子女对自己的亲生父母进行遗弃,或是进行严重的虐待也是不能继承遗产的。


这些都是法律所规定的明确禁止事项,同时,也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和家庭成员相处时能够尊重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产生冲突和矛盾,共同维护和谐美满的家庭环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