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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婚外情调查;涉外婚姻的诉讼离婚?
添加时间:2025-04-10 点击:16

第一种情况:夫妻中一方或者双方国籍涉外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无国籍人,或一方为华侨(保留中国国籍但定居国外)。
举例:中国公民与美国人结婚后在中国起诉离婚,或两位华侨在国外定居后回国离婚。
第二种情况:在国外登记结婚
夫妻在中国境外登记结婚(如美国、欧洲等),后因感情破裂需在中国解除婚姻关系。
举例:两名中国留学生在英国留学期间在英国登记结婚,后回中国起诉离婚。
第三种情况:财产或子女涉及境外
夫妻共同财产位于国外,或未成年子女长期在国外生活、具有外国国籍。
举例:离婚时需分割位于美国的房产,或争夺持有加拿大护照的子女抚养权。
第四种情况:一方或者双方长期居住在国外
情形:夫妻一方在国外工作、定居,另一方在国内,分居后提出离婚。
举例:丈夫在美国工作多年未归,妻子在国内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民诉解释》第五百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
(一)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
(二)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三) 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四) 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五) 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