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
诚信为本:市场在变,诚信永远不变...
全国服务热线:17738888007 
关于我们About us
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我们 >
成都市出轨调查;婚内一方欠款算夫妻共同欠款吗
添加时间:2025-05-26   点击:22

一、婚内一方欠款算夫妻共同欠款吗


在婚姻关系当中,一方欠下的钱款不一定就肯定是夫妻共同的欠款。


要是这欠款是用在夫妻一起的生活开销上,像是一起买菜做饭、交水电费之类的,或者是用于共同经营的生意,比如说一起开个小店,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产生的欠款,那这种情况就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另一方可就得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就像一起买房子欠下的房贷那样。


不过,如果欠款只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说拿去个人赌博,那可都是违法的活动,或者是未经另一方同意就擅自去借的钱,而且也没用到家庭的共同生活当中去,像这种情况,那这欠款就由借款的那一方自己来承担,另一方根本就不用去负责。


所以,在判断的时候,得综合考虑欠款到底是用在什么地方,是不是经过双方同意等等这些因素,可不能随便就把一方的欠款算到夫妻共同头上。


二、婚内一方借款另一方要担责吗


这需分情况判断。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需担责。


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种情况下另一方也需担责。所以,婚内一方借款,另一方是否担责关键看债务是否符合上述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三、婚内一方借款另一方需担责吗


婚内一方借款,另一方是否担责需分情况判断。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需担责。


然而,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另一方无需担责。实践中,关键在于确定债务的性质与用途,以此判断另一方是否有担责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