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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私家调查;婚姻期间一方偷偷借钱算共同债务吗
添加时间:2025-10-14   点击:2

一、婚姻期间一方偷偷借钱算共同债务吗


婚姻期间一方偷偷借钱不一定算共同债务。判断标准在于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若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医疗等夫妻共同生活,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也属共同债务。若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同样认定为共同债务。


但一方偷偷借钱且未用于上述方面,债权人又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则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例如,一方私自借钱用于赌博等个人不合理开支,不属于共同债务。


二、婚姻期间一方失踪如何处理


婚姻期间一方失踪,可按以下程序处理。首先,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失踪方为失踪人。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


宣告失踪后,财产由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若失踪方所负债务,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若想离婚,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传唤失踪方,若其未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经审理,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准予离婚。总之,宣告失踪是后续处理财产及离婚等事宜的重要前置程序。


三、婚姻期间一方生病对方不管咋办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若一方生病,另一方不管,生病方有权要求对方履行扶养义务。


扶养包括物质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等。可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要求其承担起扶养责任,支付医疗费用、照顾日常生活起居等。若协商不成,生病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对方履行扶养义务。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如双方经济状况、生病方的实际需求等,判决对方给予相应的扶养费用或提供必要的照料。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病历、医疗费用清单、对方拒绝扶养的证人证言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