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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侦探调查;婚内一方做生意欠的货款,另一方需要承担吗?
添加时间:2025-04-07   点击:10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一方开公司,公司所负的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公司的性质与夫妻的参与程度。(1)夫妻共同经营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一方持股或担任法定代表人,另一方不参与公司经营的,需进一步分析借款用途和公司经营收益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借款用于公司正常运营,且公司收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借款用于公司股东个人消费或与公司正常经营无关的事项,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夫妻双方对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有共同意思表示或事后追认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对借款不知情或明确表示反对,且没有证据表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你的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和朋友合伙做生意,你不参与经营,但中间有转账往来,你从父母拿的钱,以及网贷给前夫,说明是对债务的认可,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被起诉,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